d. 卧式储罐通气管管口的设置高度,应符 合表24-18的规定
② 立式储罐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罐壁高度的一半,卧式储罐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 不应小于3m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评价基本要求监检机构应当根据以下要求组织对受检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进行评价: (1)进行压力容器制造监检(现场制造、现场组焊、现场粘 接除外)时,对受检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每年至 少进行一次评价,评价内容和要求见本规程6.6.2至6.6.5;(2)进行压力容器的现场制造、现场组焊、现场粘接监检时,根据压力容器制造特点,参照本规程6.6.2至6.6.5对受单位现场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进行评价;3)评价后及时出具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当送受检单位,并且报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当发现受检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存在严重问题时,还需要及时以书面形式 报告颁发受检单位许可证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评价 报告中对6.6.2、6.6.4的不符合情况应当详细说明并且提出处理建议
b. 无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的不准进入装车区
压力表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在液位 时能测量气相的压力并便于观察和维修
c. 相互 接 触 能 引 起 化 学 反 应 的 可 燃 液 体 储 罐 之间